首次办理此项业务时,应向中国银行提供以下文件的复印件各一份:营业执照和外经贸部(委)批准证书。申请人为合营企业的,还应提供合营企业的合同、章程。符合上述要求的公司可按以下程序向中国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
国内信用证流程,简述信用证的基本流程
外贸信用证业务流程。
首次办理此项业务时,应向中国银行提供以下文件的复印件各一份:营业执照和外经贸部(委)批准证书。申请人为合营企业的,还应提供合营企业的合同、章程。符合上述要求的公司可按以下程序向中国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
1.首先填写《发证申请表》和《发证参考表》,并加盖公章。
2.根据开立的信用证金额支付等值证券或等值证券,包括银行存款单和汇票等。采用第三方金融机构担保方式的,保函需经中国银行确认后方可生效。使用外汇额度并支持人民币开立信用证的,应在全额支付人民币的同时提供加盖外汇局印章的额度支付函。同时,在向银行提交的申请背面加盖外汇局的授信注销章。
3.申请人如需修改已开信用证内容,可向银行提交加盖申请人印章的修改申请。
4.信用证开出后,银行会给申请人一份信用证复印件,收取1.5的信用证费。
5.当银行收到信用证项下的相关单据时,会通知申请人领取单据。申请人收到通知后必须及时取票,并在五日内通知中国银行是否需要拒付。逾期未答复的,银行将视为承兑汇票,拒绝付款。拒绝付款的,申请人应向银行退回全套单据,并书面说明拒绝理由。
6.信用证到期后,申请人必须填写书面申请,要求获得信用证下的剩余存款余额。申请书必须注明收款银行的名称和账号。以上是目前办理进口信用证结算的基本方法。实际业务办理中如遇特殊问题,也可与中国银行协商解决。开出信用证后,银行一般通过受益人所在地的营业银行或合同中双方约定的银行通知受益人!